如何爱敌人?伤害自己至爱;怎么看待废除死刑?与一法正面极化有什么关系

大到战争,
伤害程度无上限,惨绝人寰,
对象包括亲属至爱,

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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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废死派的家人以及亲属被谋杀,那他们还会坚持废除死刑吗? - xjsteel 的回答 - 知乎

作者:9ad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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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第一个问题是——人为什么非要学会爱自己的仇敌不可?因为世界上最容易成为你的仇敌的,就是你所“爱”的人。即使是不成熟的幼稚的爱,人也总能在付出时本能的感受到巨大的自由和快乐——我连牺牲都可以甘之如饴,我可以为这人坦然接受死亡,世界上哪还有我不能战胜的东西呢?这是何等样的自由,何等样的如释重负?既然这是无比快乐的,谁能不上瘾呢?于是自己一头享受、沉迷着“付出”,在另一头却积累着“我付出了这么多,受了这么多委屈,多少总该换点什么”的理直气壮。对方是不可能永远满足你这无限自动加码的“你起码应该”的。一旦满足不了这“起码”的要求,那就“满腔的热血都被辜负”了。比一开始就是恶棍的敌人伤你更深。

敌人不过是害,负心薄幸之人有仇,不是仇敌,还能是什么?ta若喜欢,则必爱上;若爱上,则必付出;若付出,则必欣喜;若欣喜,则必沉迷;若沉迷,则必远超过可不计较的极限;若远超过可不计较的极限,则必计较;若计较,则必失望;若失望,则必怨恨;若怨恨,终必成仇。

幼稚的爱是一条从欢爱起始,直奔仇恨的单行道。你们可能以为这里要谴责幼稚,要求你们成熟,但这却是猜错了。

首先,人是绝对幼稚的,再“成熟”,也只是相对的不幼稚,也就是说这个进程缓慢一些而已。其次,人几乎是不太可能不经幻灭凭空提高成熟水平的。即使你看了这篇东西,完全认同、全心努力,你仍然有极大的概率仍然要把这错犯个结实。甚至在自认为已经接受教训之后,再犯个结实。

绝大多数人最后真正“改正”的,其实是再也不爱、不付出了,而不是能“爱而不入地狱”了。你看出人要学会爱仇敌的必要了吗?

作者:9ad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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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不爱仇敌,认定“对仇敌就该冷酷无情”,则越是这样认定的人,其人的爱越会更快、更无意外的走完这个过程,越确定的兑换为对所“爱”之人理直气壮的仇恨。ta的“爱”在事实上只是一种仇恨的卵,一种不久后就会发作的可怕的诅咒。

只有“即使仇敌也要爱”这种简单而清晰的信念,能真正有效的在你尚不够成熟的漫长时间里,为你所“爱”的人留一条活路。

它还有另一层绝对凶险的诅咒附加其上——如果一个人问你“仇敌该不该爱”,你说“爱仇敌荒谬而愚蠢”,然后ta表示赞同,你们更因为共同的仇恨互相引为知己。那么ta恰恰也是这样一个必由爱生恨、将来也必会对你如秋风般无情的人。你是,ta也是。你们会双倍的自信、双倍的快乐、双倍的沉迷、双倍的怨恨,双倍的恨之入骨。其恶性循环之快、发作之猛烈,如同正反馈的音爆一样快到超过你的想象。而且是双重命运锁定,哪怕有一方在半途醒悟都没有意义,另一方会把对方拖回原轨道。

而ta自己醒悟时,被ta拖回原轨道的这位也容不得ta独自脱身。ta的引线会点燃你的引线,你的爆炸会触发ta的爆炸。

而那些比较确定能给你出路,能比较确定能让你至少安全脱身的人,ta们能做到这一点的原因,首先就在于ta们深知这句话的重要性。

ta们自己守这句话,心知肚明结局如何,却肯跟对这话嗤之以鼻、以为“脑残”的你进入将来只有你会安然脱身,ta们自己却可能被你仇恨的关系,你想想,概率大吗?若是依然如此,那是对你爱得有多深?从一开始,那就是奋不顾身。

所以,不要有丝毫的侥幸——“要爱你的仇敌”绝不是一种“你要追求高尚才需要学的屠龙之技”,而是你爱的人能活命,以及有能爱人的人来爱你的致命的关键。除非平安和幸福对你是可选项,否则它是必修课。明确了是必修,再看如何让它可行起来。

我赞成废除死刑改成终身监禁之类的
实际上终身监禁更加痛苦
但他们还有继续学习改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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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废除死刑是一个跟全人类意识提升有关的过程,从最开始古代的严刑,到废除那些折磨人的刑法,其实是同理的,想象一个犯下极大恶行的人,手上握着许多人的生命,那这个人在古代可能不单单会处以死刑,而是会被赐予许多折磨再死,因为当时的人们会不会认为,让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仅仅是在一瞬间死去是对那些受害者的不公平呢?

那如果把这种折磨人再杀死的想法放到现在就是不太能被接受的了吧。同理,死刑也是一样,现在的人也会想,某个人犯了这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必须要让他以命抵命,如果不给他处以死刑将是“对不起”受害者

当人们的意识再继续发展下去时,他们肯定会意识到死刑是不必要的,取而代之的是类似挪威的终生监禁,同时会为他提供应有的人道保障和生活环境,因为那时人们会渐渐意识到,在一个真正和谐和善的社会,怜悯和关爱将被给予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即使是那些犯事者,而一个把严刑峻法施行的看似“公正”的社会,实际却是冰冷残酷的

然后随着人类意识继续发展下去,在死刑被废除后,终生监禁将被逐渐废除,再然后整个监狱体系也将渐渐瓦解,当然那将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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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个人来讲,我一定是希望死刑被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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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敌人”这句话本身有个内置的矛盾 :joy:

当你还认为是敌人时,很难去爱,而当你去爱时,通常不会再认为是敌人。

关键还在于个体在哪个层面去看待一些事情。

比如,两个互为敌视的种族的星际战争,个体可以通过在两个种族间来回投胎的方式来超越各自文明的文化氛围,超越这种种族的“恨”,当发现都是自己时,理解与接纳就成为了可能,恨就不会存在了。

同理,华夏当下的社会氛围可能较倾向于反日美,而那些每天高喊着反日美的群体,如果将他们投胎到日美,那很大概率也会成为一个坚定的反华群体 :joy:,恨一定与爱同时存在,个体所恨与排斥的,同时也表达着追求与爱的另一面,除了这个内置的情感外,也需要细心筛选集体文化的编程。


关于死刑的讨论可能更多还在于社会层面的影响,鼓励废除死刑背后有着保护自由意志的强烈正向极化,但有没有想过这么一种可能:当一个触犯死刑的行为的惩罚被削弱,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同时变相的鼓励了这个行为,虽然许多死刑犯的生命被保住了,但社会上一些远远大于这个数量的无辜的生命可能会因此丧失掉,因为犯罪的代价小了。

触犯死刑都是极端负向的行为,比如杀人贩毒等等,所以我不鼓励废除死刑,尤其是在大国度和死刑犯不少的情况下,废除死刑在三密群体中有着可见的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核心在于我不觉得死刑会删减个体的自由意志,首先灵魂是永恒的,其次个体在触犯死刑法之前通常会知道是这个结果,我刚刚查了一下,我国的过失杀人通常只判几年的有期徒刑,所以死刑法的建立本身就是相当慎重的,且加入了自由意志或所谓“人情”的考量。


我很认同这个观点,小到死刑,大到战争,其实都是人类集体意识协定的一部分,如果地球八十亿人凝结成一股绳,还会有任何矛盾与战争吗 :joy:,但在那之前,人类集体意识的臭水沟状态,心智层面的扭曲会显化为战争,并使之作为全球层面的催化剂,增加极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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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爱敌人?"这个问题也引起了我自己的思考 :face_with_monocle:,所以首先先感谢cxk抛出这个问题啦 :laughing:!我也将我的想法贴出来供以参考。


0 .催化剂存在

敌对行动最初源于主观念头,不过一个敌对意愿显化为现实的行为,就造成了现实的敌对行动。敌对行动的发出者,就是现实所谓的"敌人"。

这样来看,(至少在我们所经历的第三密度中)名为"现实"的幻象之中,敌人的确存在 :smiling_imp:!并且任何敌对行动及其发出者,对于敌对行动的另一方来说,都是催化剂。

或许会有人有足够的智慧避免这样的催化剂,不过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大概或多或少总是要陷入各种大大小小的纷争去哒 :sob:!它或许会是一个必要的历程[1],并借由此催化剂产生各种各样的经验。


1.自由意志之选择

既然敌对行动与敌人确实存在,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该如何行动呢?说到行动,则不得不说起选择的意义啦。

  • 我首先会问自己:我可以不爱敌人吗?
  • 或者问自己:我非得爱敌人不可吗?

这个问题首先被考虑,是因为我想平衡自己的一种空洞思想形态之律令。总是会有很多观念会在显意识或潜意识中,强迫我们去爱(以及不爱),于是爱成为了一种强迫性的东西,不是别人强迫我们/我们强迫别人,就是我们在强迫自己。

但是强迫性的东西,真的是爱吗?大概不会是哒,相反地,会很大程度上掩盖爱地本意,人在其中只会觉得受奴役。爱可能并不出自于某种思想形态的教条,叫人非得爱什么(或非得不爱什么),而是出自自由意志本身的选择

就我个人的理解,自由给予的爱或许更能反映爱的本质——首先它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接着由行动给予。然而,只有看到自己可以选择爱/选择不爱时,自由意志的意义才被彰显。

那么,最终的结论是:我可以不爱敌人,但是我亦可以选择去爱。而不是为了教条律令去建立某种"高尚"而非得去爱不可。


2.爱与理则

当我看到了自己并不是非得去爱才行的时候,此时我对爱的理解有了进一步的进展。而且这个情况我感觉,其实很像梦妙之前引用的那个《蛋》的故事:blush:

首先,我能否接纳全然的自己呢?

这个自由的我,这个被奴役的我?
这个智慧的我,这个愚蠢的我?
这个勇敢的我,这个懦弱的我?
这个一些地方惹人喜爱的我,这个一些地方令人厌恶的我?
这个某些情况下帅气的我,这个现实中丑陋的我?
这个和谐中与全部存有共享全部存有的我,以及这个绝望中一无是处一无所是的我?

当我想到这里时,我会发现,我无法脱离自己的任何一个面向,我的一切面向,构成了完整的我。自由/不自由是我,智慧/愚昧是我,勇敢/懦弱是我…每一组全然对立的形象中的一个,都不是完全的我自己;每一组全然对立的现象的双方,共同构成了我自己!如此,自我被接纳啦!

其实不难看出,这就是Ra群体所说的"心智的训练":yum:!在这个情况下,我的视角可以有进一步的延展。

第二,看到人类之共相/实相

当我自己的完整性被逐渐发觉,我会发现一个简单的结论:我是人类 :rofl:。无论我多么好,我也是人类的一份子;哪怕我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这个坏蛋所演绎的,其实也是人类本身的故事。

人类合一之共相,或者说实相,不会拒绝我的善良,亦不拒绝我的邪恶;不会拒绝我的勇敢,亦不会拒绝我的软弱。因为所有的一切,演绎的都是人类自身的故事,使得这个人类世界多样性,使得我自己丰富多彩,亦使得整个宇宙缤纷多彩。

借由看到人类之共相,我可以越过这个小小自我的界限,开始去理解很多人。

第三,看到每一个人为自己的不同面向

在上面,我看到了自己有诸多面向,那么是不是很多人,就像我的不同面向之投射呢?

就像那些我们喜欢的人,在很深层次上,是我们所喜欢的自己,或者我们所渴望而不得的自己。
就像那些我们讨厌的人,在很深层次上,是我们所厌恶的自己,或者我们所恐惧去发现自己的另一些潜藏的面向。

于是,一切都是人类之共相,最终一切人类个体都是我自己。这个感觉,是不是就很像那个《蛋》的故事了呢 :face_with_hand_over_mouth:

继而,当接纳全然的自己,看到人类的合一之共相,还有什么人类个体是不能爱的呢?无论这些人的标签是"敌人",或者是"盟友";是"好人",或者是"坏人";是"伟大英雄",或者是"市侩小人"。我们也许可以从自我身上看到一切其它自我,亦可以从每一个其它自我身上看到自己。

——因此最终,的确没有不能爱/必须爱的东西,最终还是回到了个体自由意志之选择上哒!

在此中,亦含有逻各斯一个变貌: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与量质互变之意义,它们支撑了整个运动过程,只不过在这里我就不继续说辩证法啦。


3.行动与光

在经历以上思考之后,我会发现:我可以执行一切我可以做的行动,这都可以是我的选择。

也许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我选择要消灭敌人,也许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我选择彻底地宽恕敌人。我消灭敌人,等于消灭我自己(尽管我可能会继续活下去);我宽恕敌人,等于宽恕我自己(尽管我可能会死翘翘)。一切的选择都可以采取,一切的代价都可以承受,这世上的一切峰回路转悲欢离合的演绎,都是我自己的故事,也是全人类的故事,并最终是太一无限造物者的故事。而这无穷尽的故事中,灵光一如既往地在每一个故事流逝中永恒闪耀着。所谓生命的长河一往无前,所谓历史的长河永不终结。


所以,我就可以不用继续去纠结到底要不要爱敌人、怎么爱敌人啦。

打开自己的内心深处的大门,再次发现自己,再次发现其它人——陌生的另一个自己,看到自我与其它自我的合一。接着在一个每一个时机到来的当下,作出自己的选择与行动,这就可以啦,我们都是我们本然的样子 :heart:


  1. [33.14] 发问者: 好的. 我想要你做的一件事是列出所有主要提供催化经验的机制, 但不包括与其他自我的互动. 这是问题的第一部份.
    Ra: 我是 Ra. 我们从这个问题掌握到你了解: 在第三密度中, 催化经验的主要机制是其他自我. 其他催化影响的列表: 首先, 造物者的宇宙; 其次, 自我.
    [33.15] 发问者: 你能否列出在自我这个标题下的任何子标题——或一些方式, 自我可被催化性地作用以产生经验?
    Ra: 我是 Ra. 首先, 未显化的自我(unmanifested self).
    其次, 自我与社会性自我[由自我和其他自我所创造]之间的关系.
    第三, 自我与小器具、玩具、娱乐活动以及其他自我的发明之间的互动.
    第四, 自我与你所称的战争与战争流言之间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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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自由。给别人玩游戏的自由,游戏里不会真的有人受伤,大家想玩游戏就让他们玩呗,不用任何人去干预,也不用任何人去拯救任何人。这个世界的爱恨情仇,善与恶都与你无关,放过这个世界就是放过你自己。
每个人最重要的学习任务还是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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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要看个体了,有的个体和团体的使命是面向全球的,像L/L,其他个体随着自身功课的进展,也会不断延伸的更广,然后看到彼此的生命真的或多或少交织在一起,无论看起来多么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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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更正或补充上面我的发言,这段发言可能造成了潜在的混淆。

[27.12]发问者: 我想要你定义爱, 就它作为第二变貌的意义而言.

Ra: 我是 Ra. 它的定义必须奠基在带着自由意志之原初变貌的智能无限或合一或太一造物者之背景上. 那么爱这个术语可以被视为焦点, 专攻的选择, 一种[容我们说]极高位阶的能量, 它促使智能能量从智能无限的位能中如此这般地成形. 然后, 这个(焦点)被你们人群中的一些人看成一个客体, 而非一个活动; 并且这个极度强健的能量焦点之原则被崇拜为造物者, 而非合一或太一性[所有爱(复数)从其中源起].

[27.15] 发问者: 那么, 我将把这个概念扩张一些. 我们有爱的无限振动, 我假设可以在不同的频率上发生. 我再假设它从一个基本频率开始. 这样说有任何意义吗? 这是否正确?

Ra: 我是 Ra. 每一种爱, 也就是你对原初发起者的称谓, 都来自一个频率[如果你想要用这个词]. 这个频率就是合一. 我们或许情愿将它比拟为气力(strength), 而非一个频率. 这气力是无限的, 某些有限的品质被这原初运动的特殊性质所拣选.

从这两段资料来看,爱似乎是多样性的(可能源于[27.12]所述其"焦点"的性质)[1]。在上面我的发言中,或许会造成一种潜在的诱导,这个诱导是:只有某种爱才是"真正的爱",其它的爱则是不正确或者不好的。


似乎一切爱都是可以的。自由给予的是爱,强迫赋予的也可以是爱;“放过世界”(同时"放过自己")是爱,“拯救世界”(同时"拯救自己")也可以是爱;关切身边的事务是爱,向未知探索也可以是爱,诸如此类。每一种爱都是可以被选择的。

每一种爱,似乎都会是对合一之寻求(而非合一或太一性本身)[2],只不过在不同的路径上进行,端看每一个个体的自由意志那时那地当下的选择。而每一条不同的路径,最初和最终交汇于同一个地方。

当然啦,以上也是我阅读Ra资料后的个人看法。并且对身边事务的学习的确是相当重要的学习任务!


  1. [15.21] 发问者: 嗯, 你在昨天的资料里提到“我们提供一的法则, 矛盾得以解决.”
    你在稍早也提到第一个矛盾, 或第一个变貌是自由意志变貌. 你能否告诉我这里是否有个顺序? 一的法则之变貌是否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变貌?
    Ra: 我是 Ra. 这情况只存在很短的(时)点. 过了这个点, 这些变貌的众多性彼此相等. 第一个变貌, 自由意志, 找到焦点. 这是第二变貌, 即你所知的理则, 创造性原则或爱. 这智能能量从而创造一个变貌, 称为光. 从这三个变貌产生许多许多变貌的阶层, 每一个都有它自身的矛盾要被整合, 没有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
    ↩︎

  2. [1.7]Ra: 我是 Ra…无限的东西不能是众多的, 因为众多性是一个有限的概念. 要有无限, 你必须辨识或定义那无限为合一; 否则这个词汇就没有任何参考对象或意义. 在一个无限造物者之中, 只有合一的存在. 你们已看过合一的简单例子, 你们已见过一个三棱镜展现所有颜色源自于阳光, 这是关于合一的简化示范. ↩︎

我们学习的一的法则是伴随着服务他人变貌的,并且绿色光芒确实只有通过利他行为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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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容我尝试理解你在此处的意思。

似乎会有一种倾向,我的上述发言会造成关于服务自我/服务他人极性上的混淆?

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请宽容我在此处造成的混淆。我也正在学习爱,在爱上,或许我的许多方面还是匮乏的。不过,在上面我希望说出的本意是:两条途径都是可选的[1],可以遵循自己内在真正的渴望去选择。可能每个实体需要诚实地直面真实的自我与其它自我,接着有心/身/灵进化接下来的进展,我的理解如此[2]

对于倾向于正面途径的实体而言,许多人选择服务他人的途径,或许最开始只是一种朦胧的希望和平、友爱、连接、不希望看到他人痛苦、希望与他人一同喜乐的质朴渴望。接着,在这渴望的探寻之下,从各种地方逐渐领会到一切为一[3],逐渐看到其它自我为造物者[4],于是逐渐看到我与我,皆为一。这可能就是许多人选择并沿正面途径做功的理由,或者它根本不是一个"理由",至少对于我而言如此。


  1. [7.17]Ra: 我是 Ra…对于一的法则而言, 它精准地看待服务自我与服务他人是一样的, 因为所有一切不都为一? ↩︎

  2. [41.19]Ra: 我是 Ra…那么平衡的关键可以作如是观: 实体们对于经验的反应为——自然不勉强的、自发性的、且诚实的, 因此可以将经验的价值发挥到最大的可能限度, 然后应用平衡练习并达成适当的态度, 为了在紫罗兰色光芒能量中心呈现最纯净的光谱. 这就是为什么以收割性而言, 能量中心的明亮度或旋转速度并不被认为比一个实体的平衡方面或紫罗兰色光芒显化更重要; 因为那些不平衡的实体们, 特别是在主要光芒方面, 将不会有能力承受那足以达到收割所必需程度的智能无限之爱与光冲击.
    ↩︎

  3. [15.14]Ra: 我是 Ra…你曾被给予关于治疗变貌的资讯. 这资讯从更一般性的角度来看可以是理解自我的方式. 理解、经验、接受, 与自我融合; 与其他自我融合; 最终与造物者融合, 这是通往自我之心的途径. 在你自己的每一个无限小的部分都居住着拥有全然力量的太一. ↩︎

  4. [87.21]Ra: 我是 Ra. 阻塞的根本原因是缺乏能力去看待其他自我为造物者, 或者换个不同的说法, 即缺乏爱.
    ↩︎

执行上述对于这个论坛而言可能带来许多混淆的发言(这个论坛以正面为导向),是因为我觉察到许多其它自我,以及我自己,似乎还没有准备好诚实地面对自我与其它自我。因此提出许多。

以我自己为例,或许我会说很多大道理,但是我其实感觉到我一无所知。只是在用许多的知识、观念(所谓思想形态之律令)伪装自己,以此作为脆弱自我的保护。但那不是真的我,更不是爱。而爱却恰恰是最伟大的保护[1]

我相信对于很多人而言,亦或多或少与我一样,有着同样的困难,不敢真实地打开自己的内心,去用心爱他人、用心接受与感受他人之爱。于是对于爱的诠释,只能流于表面空洞无用的说教、资料的传播,实际行为上却有许多匮乏。内在真实的联系,似乎并没有建立起来。于是,这又变成了一种重复循环的困境样式。

因此,我渴望打开自我与其它自我的内心,这似乎会是我很强烈的渴望,尽管常常会投入到某种混淆之中。不过,或许这在这个论坛上而言可能会有许多不适宜的地方。论坛嘛,毕竟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不是一个"说爱"的地方,由于线上实体很难真的认识到彼此更多的缘故。

可能需要去建立真正的生活,在生活的稀松平常中去毫无恐惧地真正表达爱。


  1. [64.21]Ra: 我是 Ra…一如往常, 爱是最伟大的保护. ↩︎

倒没有其他过多考量。“爱”这个词在不同的方面,背景和表达的语义是很不同的,有时候可能有个清楚认识会更好一些。因为在极化过程中,两种途径在形式上表现是截然相反的,这不能被视为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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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这些话都很诚恳,读的时候能触摸到文字背后的情感。 :orange_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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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最重要的确实可能是回到自我的感受,我们不能对其他人的感受下结论。就像“爱在当下一刻”所说,能量交换最直接的是我们身边的人事物,去爱自己,家庭,同事,朋友,但这肯定不意味着其他人事物跟我没有关系,也不意味着有一天其他人事物不能成为家人,朋友,伙伴。这要看当下需要,有时候我们需要独处的安静,有时候需要去敞开心向陌生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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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你可能会想太多,大胆的分享自己就好。这是受鼓励的。在意其他人的感受是好的,这是爱的表现,也要防止过多的在意,从而造成自我能量流动的阻碍,这可能要有个平衡。我有时候也感觉会有这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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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鼓励!

自我和其它自我,若真是一体的,那么无论路程多么曲折,始终能够从这里抵达那里。相关性依据此同一性而建立。因此我相信,“再远的风景,我们会到达”。

再次感谢你的分享与鼓励!给我很多安慰,我无法表达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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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确实如此的,只是它会以个体化的形式来体现。在返回造物主之前,合一是在个体化中,通过无可避免的心智、身体、灵性上的能量交换和转移来表达和体现的。至少我们已经形成的全我的本质,是通过遇见的其他自我帮助实现的。在人格的意义上,没有其他自我,这个小的自我也就不存在了,当然,肯定本体的造物者是存在的。: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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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4 发问者: 我会说, 在我们司法制度中的法律和规范有十分高的百分比具有我
刚才所说的奴役性质. 你会同意这点吗?

Ra: 我是 Ra. 对于法律之意图[即保护]的一个必要平衡是, 结果会包含相等的朝向
囚禁的变貌. 因此, 我们可以说你的假定是正确的. 这并不是要诋毁那些位于绿色
和蓝色光芒能量的实体, 他们寻求将一个和平的民族从混沌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而
只是指出把回应编成法典的不可避免的结果, 因为你们经验之中的每一个情况之独
特性并未被认识到.

在这点上不能再同意你说的了,有时候想想也挺搞笑的是不是,这样两个互相恨来恨去的群体

关于死刑,我只是觉得死刑是一个很残忍的过程,所以不太想这一刑罚的存在,但我也明白这确实跟人类的集体意识有关,所以我能做的或许只有祈祷大家意识的进步,然后超越过去的模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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