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的定义是什么?

是否存在不同层次的定义?

或者说有什么容易和自由意志混淆的概念?

另外: 貌似哲学上的自由意志是一个难题: 自由意志:哲学领域最困难的问题之一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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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概念指南>>(A Concept Guide)中自由意志词条的一段

在此, 一的法则的三个原初变貌中的第一个(序列或逻辑上排列,非按 时间先后),它被公认为: 造物者意愿认知自己。
自由意志在其最深层的宇宙学上意味着此刻[用个线性术语],在此刻、无限 变为觉察,在这觉察中、判定了祂可以并将会认识自己。在自由意志(第 一变貌)出现之前,只有无差别的、无扭曲的、无极化的、无赋能的、 纯粹的智能无限或合一。完好无损的奥秘。
通过第一变貌,智能无限将自己投入到对多元性的探索中( 一的法则的 第一和原初的悖论)。由于智能无限性的无限可能性,多元性没有止境; 因此,通过自由意志,该探索可以自由地、无限地在永恒的当下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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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临在到这个非常核心的问题了!

对自由意志的定义,是很困难的。如果能够取得准确的定义,那么或许可以这样说,人类扬升的时代,已经到来,过去的一切,或许都将会被视为思维上的“史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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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无法准确定义。但是我试图回答。这一回答是在唯物主义变貌下的,也即物质世界的幻象之下,因此,虽然与一的法则密切相关,但是并不是用一法的语言来表述。

1.自由意志的定义是什么?

——自由意志是主动着的意识。或者说,是意识的主动实现
——要解释这一点,或许需要从辩证法的最初的存在与虚无之对立统一出发,经由经典控制论的反馈运动之精神,通过感知-认识-意识的讨论,来实现自由意志的阐发。这或许需要数万字的表述(而且还不能完全说清楚)。

2.是否存在不同层次的定义?

——至少在唯物主义变貌下,没有。因为自由意志是在物质世界幻象之下的最高实现。并且可以通过它,从物质世界的幻象中,穿越物质世界的幻象,到达一个更为广大而真实的领域。
——但是它的实现,(在物质幻象之下)却是有层次的。这一层次序列是:

(1)感知:对作用的映射/变换;并从作用中区分自我与非我;
(2)认识:对感知的映射/变换;并从感知中区分自我与非我;
(3)意识:对认识的映射/变换;并从认识中区分自我与非我;
(4)自由意志:自我之意识的主动;并实现自我与非我的属灵合一。

3.容易和自由意志混淆的概念

一些举例

等同但属于不同领域的概念:

比较兼容但有所差别的概念

主观能动性;
富有主动性的人类无差别的意愿。

相近但是有所片面的概念

对刺激的反应(感知层面);
对感知的反馈运动(认识层面);
有意识的实体的情感造成的动机,以及有意识的实体的有限智能造成的动机(意识层面)。

这类概念之所以和自由意志造成混淆,是因为它们都可以反映某种主动性,因此看起来像自由意志。它们与自由意志有关,但不是自由意志本身。自由意志要求从相对有限向相对无限的进展,但是上述概念还没有脱离自身所属层面的有限性本身。

实际相反但看起来相似的概念

权力意志;
独断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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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无法被文字定义,有时候会称为混淆(方式)(法则。就如爱无法被文字定义。

而是透过一个人的意图、言行,渴望操纵其它自我,例如最明显的评判(蕴含渴望控制意图对象相似),这些都是渉及对自由意志的冒犯。

这里可以看到一个观察,借助其它自我一个参考对象。

例如;冒犯a一个实体的自由意志意图与行为,例如评判、操纵都渉及对方b实体的言行,
并且一个实体觉得冒犯,而另一个c第三者并不觉得冒犯。因此又是混淆的。

主要是渉及(两者的通讯活动)你与他之间的自由意志是否冒犯,而其它观察者先不考量。

其它(观察室团体)人工智能建立的平台观察你们之间的言行,考量是否尊重平台的自由意志方法规则?

第三,彼此之间行为的互助医疗心智、身体、情感疗愈把疗愈奇迹(原则)都归纳为太一造物主的神圣性,即不冒犯自由意志

第四,意图是爱他人或服务他人都不冒犯自由意志。但是,混淆显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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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犯自由意志是较常见的现象,在一种客观的混淆偏见,双亲有时限制孩童的自由意志活动有必要性,这个限制意图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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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可以在上面的讨论中,继续通过讨论,显化这一混淆的意义。

[3.14]Ra:我是Ra.有一个法则,我们相信是一的法则当中一个较为显著的原初变貌,就是混淆法则(Law of Confusion),你们曾称之为自由意志法则(Law of Free Will).

它之所以是混淆的,或许是相对性的意义。在一个层次/方面/维度看来是自由意志的,在另一个层次/方面/维度看来不是自由意志。于是带来了混淆。于是定义它是困难的,因为无论如何,总会有另一方面具备否定的可能。

但是,在一个具体的相对性意义下(也即一个被定义的自我,与定义它的非我,并且非我反过来被自我所定义),自由意志是明确的,自由意志发生在这样的相对关系中。当出离这一相对关系,自由意志停止,或者说受到限制。

但是,在无限多的存有中间,始终存在着这一相对性关系。每一个存有,都将自身作为自我,其它存有作为非我,于是构成无限多的相对关系。当这一关系实现蜕变,或者说,新的进展,自由意志(对于这一相对层面上的自我与非我)清晰可见。自由意志实现于这一主动中。并且在每一个层面上,都有如此自由意志的实现,从而在每一个互有差异(导致混淆)的面向上都反映太一无限造物者自身。

因此,对于全体性的抽象视角而言,这是混淆的;对于具体个体与个体的相对关系视角而言,这是可以定义的。此处定义必然不同与其它地方的定义,因为别处体现的相对关系必然于此处不同(于是混淆)。但是有一个地方或许可以取巧,这个地方就是相对性关系本身,因为每一关系都符合相对性关系,从该范畴出发,或许可以尝试描述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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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一个无法定义的事物,它带来很大(自由意志)扭曲,这个扭曲来自小我的偏见。务必考量严谨性。或许一旦编辑定义,在扭曲中,大量混淆其它自我的自由意志道路。也就是说没必要牵强落入小我陷阱中。

你要是想要定义的话,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定义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定义。不可能你说你想要定义,我不给你,你说不想要定义,我偏要给你定义,大家都是讲道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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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正确的。我请求尝试分析它。

1.首先需要说明,为什么自由意志难以定义(或者说无法定义)

因为我们被包含于自由意志之内,从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观察并予以定义,我们都不可能超过其本身。从而任何一个实体的观察,或者定义,都无法占有自由意志全部,除非该实体是“一切万有”。于是由于这样的有限性,我们的观察与定义必然是有限的、片面的。于是,带来你所说的,来自小我偏见的“很大的扭曲”,或者“牵强落入小我陷阱中”。

于是看起来,自由意志的定义是困难的,或者说是无法定义的。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它的真身(并不能与之直接等同)。只能从一个面向,或者另一个面向来对它予以说明。

2.相对性矛盾

于是,对于任何一个主题,必然会有多样化的看法。正如自由意志这一主题本身。

这是简单的道理,我们处于不同的地方,因此看起来的景象并不一样,哪怕我们看的是同一个东西。面对同一个东西,除非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两者直接完全等同,否则看法必然有所差异。于是这带来了混淆。

混淆源自于一个事件参与各方的独立地位(正如你所举出的例子,这个“独立地位”,也就是小我本身)。只要参与者之间并不彼此完全等同,那么必然会有混淆。举个例子: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面对同一对象(庐山),每一个在不同地方看到庐山景色的人,观点都会不一样。有人定义庐山是岭,有人定义庐山是峰,有人定义庐山山高,有人定义庐山山矮。这就是小我的偏见,因为每一个人的小我被置于庐山中的一处有限幻象里,于是只经验到了自己所经验的。

如果某一个人下定义:庐山只能是峰,其它的什么都不是!那么这就造成了自由意志之扭曲,局限在了小我之偏见里,因为这是在试图以局部来定义整体,从而造成了不恰当。并且必然排斥作出其它定义人的自由意志,因为总是以自己为是,而不承认其它自我(见解、观点)的独立地位。从而,始终生活在这样的矛盾之幻象中。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每个不同的局限/片面/小我之定义,都在某个程度上反映了庐山的一部分。因此其实都可以被自由意志所接纳(因为都属于自由意志的一个面向)。于是,这一矛盾是相对性的,相对性产生与自我与其它自我的独立地位。

3.相对性矛盾的解决

但是,如果我们站在一个相对超然的视角中(也就是在庐山之“外”),那么,则可以窥见庐山之全貌。从而可以定义,庐山既有峰,也有岭,既有高,也有低。所有有限的观点,原来反映的都只是庐山的一部分。于是,在这一视角下,可以完整地接纳庐山,而不会缺漏任何东西。这是完美无缺的理解。

但是作为有限的人类,我们总是不能在庐山之外,而是始终生活在庐山之中。尤其是面对自由意志这类宏大的主题——这一种将每一个自我都包含在内,使得自我无论如何都只能处在“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情况。于是,这个“庐山”无法被定义,因为无法取得真正完美无缺的理解。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无法认识自由意志的真身。因为我们已经处于其中,每时每刻面临的就是自由意志本身。就像一个人生活在庐山中,他或许从未走出大山,从而“不知庐山真面目”,但是他每天的生活,却又反映了庐山本身。

那么,他要如何在庐山之内,认识完整的庐山本身?那就是走到庐山的每一个角落,看到庐山在一个情况下是岭,另一个情况下是峰,一个情况下是高的,另一个情况下是低的。从而可以去接纳每一个有限的视角,从而向无限进展。

或许,这实际上就是催化剂——经验——形意者——蜕变的过程。当从一个有限的小我(某一个固定的、有限的庐山视角)去遍历了整个庐山,那么哪怕未曾走出过庐山,心智中也就有了一幅庐山的全景图,从而在有限中穿越有限,去触及无限。这一走向无限的进展,就是蜕变。

于是,曾经看起来相互矛盾的有限小我之偏见(或是峰或是岭,或是高或是低),也就因为这一无限的进展而取得了解决,于是过去的狭隘被扬弃,一切都可以由无限接纳。自由意志就发生/显化在这一从有限向无限的进展中。

那么,从中也就可以进一步看出,曾经的矛盾,其实也只不过是相对性的;造成矛盾的小我/局限/偏见,其实也只是相对的。正如你所举出的观察,“借助其它自我一个参考对象”。这个参考对象,或者说参照物/参考系,就是相对的对象。

于是,从这样的相对性中,或许就可以实现一种自由意志的一种中性之看法。这个看法或许将是自由意志的某种定义,但不会与自由意志等同,因为自由意志的真相,会比这个定义还要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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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开句玩笑话,一旦实体们学习(一的法则精华变貌)知道自由意志法则是混淆法则。

正面导向实体有爱与责任去荣誉/照顾其它自我,而学习一的法则负面途径的实体们有(自由意志)权利去混淆其它自我的(自由意志)道途。

而在两种选择中且混淆的。
例如“背叛(违背他人承诺)”,即冒犯自我与其它自我两者之间的承诺,例如某宗教圈子,一个实体有自由意志权利违背承诺(教条各种戒令),去背叛,从负面跳跃正面途径,允许在造物者爱与光中给予显现。
反之,负面途径的实体或暂时的服务自我的能量有自由意志权利不遵守爱的原则可以冒犯或混淆其它自我实体。必须遵循逐序高层的控制性(最終解释权)

此即两者途径中的混淆行动无法文字定义“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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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分享举出许多例子,实在太多了。因为有过个人的体验与曾经拥有混淆的道路经验

我曾经评判湖南人不会吃“辣”椒,如果关于文字分析会说是评判,会分析是橙黄色光芒的偏见,看起来是冒犯他人,但意图自我知晓的,且是运用混淆方法的。如果一个人可以触及能量感受,并不是黄色光芒的能量,而是蓝色光芒的能量调料剂。因此,意志中的意识被允许,且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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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或许我可以尝试解读你所举出的这一例子?

你所说的“文字分析”,或许就是所谓的“字面意思”(有时,字面意思经常冒犯到他人)。但是你知晓你抛出湖南人吃辣的例子意在调和某种共同处境下的气氛,因此并不是“橙黄色光芒”的小我偏见。

当某一个人知晓这一情形时,这个人会发现,你意在表达幽默、风趣的气氛(而非真的要以文字评判什么),也就是“蓝色光芒的能量调和剂”。这是透过字面意思的观察,所以这一层含义不为表面文字所定义。

当存在这样的人,知晓了你的这一行为的实质时,此时或许可以说,双方在这一情形下取得了某种共同的认识,于是自由意志穿透了以文字所表示的幻象。因为双方在字面意思之外,达成合一。

这一合一超越了文字所表示的有限性,于是在一个层面上,从有限走向无限。因此,自由意志展现其意义。

若以上思考有正确的部分,那么或许这也会是幽默工作之道理的反映。正如其字面意思,“幽”——“默”——[1]


  1. 这虽然是个外来词,但是这个音译使用的汉字我认为却是非常巧妙的 ↩︎

解释自由意志确实比较难
不如说说什么不是自由意志?
被洗脑之后的三观算不算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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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被洗脑之后的三观不是自由意志,而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异化(或者说,思想形态领域被其它实体所操纵)。

世俗的例子就是传销、消费主义等。被洗脑的人们追逐着他们认为“自己所认为”的美好,从而看起来是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是自由意志,而是一道思想的铭印在强迫他们追逐某种东西。并不是他们内心真正的自由需求,而是某种东西在告诉他们,“你需要做这些事情,需要这些东西。”换而言之,这些人的思想被“绑架”了。

非世俗的例子中的一个典型就是十诫之铭印。或许一个人虔诚地遵守这些律令,从而压抑自己的某些行为。但是这个人的自我并没有被自己所尊重,而是在消极被动地为了一个外在的强加物而强迫自己行动,因此并不是自由的,不是自由意志。

这两类例子,或许都可以参照这句话理解:

洗脑三观这种东西,或许本身就带有强烈的控制意味。不是这个人自己控制自己,而是另一个人(实体)将精神的枷锁套在这个人的潜意识/意识层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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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理解
负面的人在选择时图控制别人的时候就已经默认可以被自己更强大的人控制,所以也算是某种程度的自由意志

如果洗脑不算自由意志那很多人都没有自由意志了,我觉得遇到被洗脑也只是一种催化剂,而真的被洗脑是又一次的自由意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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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的理解在相当程度上是正确的。不过可以进一步来讨论这一点。

当我们深受洗脑之中,但是没有觉察到这是洗脑时,这其中并没有自由意志,而只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漠然的接受。这个时候,就是你所说的催化剂。这个催化剂意在反复告诉我们,这是个洗脑,我们是否要接受这样的思想形态?

当这一点觉察产生时,自由意志才会作选择。无论这个选择是继续接受洗脑,还是拒绝它,其中都包含自由意志。

自我觉察到洗脑,于是选择继续被洗脑时,你所说的:

也就成立。反之,如果没有觉察到,则是没有自由意志的。

附注1

很多人正面倾向的人,也很容易被洗脑的。但是他们自身没有觉察到自己在被洗脑,所以也就不是自己主动地接受了这种控制,自由意志没有在这里展现。

除此之外,在这个情况中:

这个负面实体虽然接受了更强大的人的控制,但是更强大的人并不会尊重这个负面实体的自由意志。这个负面实体之所以接受这个控制,只是在等待在这个权力秩序中的晋升。这个模式可以参考传销组织的层层控制、发展上下级的关系。

附注2

人可以在一个方面上被洗脑,但是可以在另一个方面上可以展现出自由意志。比如说一个人在消费主义方面被洗脑,喜欢去买各种奢侈品(来虚荣自己)。但是这个人仍然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做善良的事情,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存在的。因此或许并不见得一个人在某方面被洗脑而不自知,就完全没有自由意志了。

正因为有2的存在所以人类在某一方面都很容易被洗脑
而自由意志难道是只有一部分自由就算自由吗?只有一部分的自由当然不能算自由:joy:
而之所以有些人容易被洗脑是因为智慧不够环境不好,智慧不够环境又是因为业力太重,这就是业力的漩涡吧,恶性循环

我要睡了,回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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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实体不认识自己是一个360度的存有性包含着自我的合一性光明面阴影面,她可能不知晓自我的自由意志扭曲,分离了起初全然的爱的思维。

所谓的三观证策与人生价值观,对于每个实体造成的影响不同。有许多并不是自我初衷的蕴含渴望去爱的奥秘,而是来自被教导或学习感染,这来自各种心智、身体、情感能量转移,甚至疗愈其它自我转移其它自我的橙黄色光芒给予自己,它不是一个实体,它附着一种思想形态在自我的其中。因此,然后作用该自我思想导致自我的自由意志而扭曲。且不是自我的人生价值观,但又可能演说另外一种人生价值观。

例如对于闺蜜的情感安抚。闺蜜受物质贫困的苦,该实体肤浅的知识安慰其建设性物理工作,这是服务他人的活动。而该实体并不响应她的初衷,而是借助集体意识形态提供自我建议;籍由该闺蜜响应的回声记忆做出安慰。互动产生两个实体的心智能量转移结果有大量橙黄色光芒维护生存能量,而该实体被转移闺蜜注重物质的思想形态。这是非常混淆自我的。

而该实体的灵性理解初衷心声,只要运用四大元素的知识就可以解决生存问题。该实体避免得罪他人心声,但是欣慰的是该实体还是服务他人。

(容我这样说)所谓的功力不够的服务他人实体被污染更多了,而没有做些灵性仪式驱逐那些不是自我的思想形态的橙黄色光芒能量,会可能渐行渐远,渐渐的迷失。于是,更有觉知反转极性,走在远离自我的初衷(服务他人的倾向)。

一般而言,都来自大量文化砖家老师的教导影响三观让自我的橙黄色光芒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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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的这番思考,或许已经开始显化了对“混淆”这个概念的进展——这一自由意志的另一种关联称谓。所以值得继续讨论这个问题。

一个实体,在一个方面看来是自由的,在另一个方面是不自由的,那么它到底是不是自由的?
一个行动,在一个实体看来是自由的,在另一个实体看来是不自由的,那么它到底是不是自由的?

在这里,混淆便开始发生。
考虑以下两组宣称:

1.如果一个实体因为一个方面自由,就宣称这个实体是完全自由的。那么其它没有在这一方面上实现自由的实体,就是完全不自由的。这是否造成了对其它实体自由意志的冒犯?
2.反之,如果如果一个实体因为一个方面不自由,就宣称这个实体是完全不自由的。这是否造成了对这一实体自由意志的冒犯?

以上两组宣称,都有各自自洽的理由,但是不难看出,这其实都只是以片面来代替整体。所以,不妨就直接“就事论事”,这个实体在某一个具体的方面上自由,那么它就在这个方面上是自由的;反之,不自由的情况亦然。始终在相对性的层面上考虑这件事情,而出离于这个相对情况的其它情况是否自由,则交给混淆(而不是以这个具体的相对情况去判断其它部分的方面是否自由),或者在下一个具体的相对情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个意义,或许同样可以考虑上面“只缘身在此山中”诗句例子的相对性意义。

另外,有限实体并不能真正具有完全的、绝对的自由。

比如说一个在平地上无所拘束的小球,它可以朝平面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自由运动,但是始终在竖直于地面的方向上受到重力的约束(从而在这个方向不自由)。但是,这个竖直方向的不自由,并不妨碍它平面运动上的自由。那么这个小球到底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

我想,自由与否的讨论,也许要在这样的相对性的视角上去讨论。始终只能说:在平面方向上小球是自由的,在竖直方向上是不自由的。竖直方向上的不自由不能否定平面方向上的自由;反之亦然。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会“以偏概全”,进入了某种偏见中。

因此,脱离了一个具体方面的相对关系,讨论自由与否没有意义(因为在另一方面上始终有否定的可能,于是混淆发生)。完全的自由发生在无限之中,但是偏偏我们就是有限的实体,因此必然会有自身不自由的地方。

所以,接纳就变得是可贵的事情——接纳自身的某些限制,从而这些限制反过来实现了自己在另一个方面上的自由(从而实现自由意志)。还是以小球举例,正是因为小球始终被重力约束在地面上,所以它才能够在平面上四处行走,而不是飞出地面后不再返回地面,从此与地球道别而漠不相关。

对于人类来说,这个意义也就是接纳的意义了。接纳自我/其它自我的光暗两面(自我/其它自我的有限性),从而限制不再是消极的限制,从而实现积极的自由意志。

附注

已经赚取这个偏见,而可以允许这个偏见转化为爱与服务”,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意思,中间有局限性,但是自由意志同样可以在这里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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