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些《一法》中提及的犹太教-基督教三个词汇的一些背景补充材料(亚威、耶稣、Adonai)

我再看了一下这段话,或许这一段资料也可供参考:

[77.17] 发问者: 现在, 在一个理则的任何特定的表达或进化中, 如果所有的子理则都选择了同样的极性, 我们(第三)密度的工作还可能被执行吗? 让我们假设, 我们的太阳通过第一变貌, 只创造了正面极性, 除了正面极性外没有其他产物. 那么在第四密度和更高的密度中, 工作会不会仅根据这个[从我们的子理则之起初造物演化出来的]正面极化而被完成?

Ra: 我是 Ra. 这个询问的元素阐明了为何我在不知道所涉及的理则的情况下无法回答你先前的问题. 现在转向你的问题, 过去有一些理则选择为心/身/灵复合体穿越每一个真实颜色体之启动设置一个计划, 即不依靠优先应用自由意志(的方式). 就我们的知识, 只有在自由意志缺席的情况下, 才可以达成你所说的状态. 在这样的密度进程中, 你会发现一个格外漫长[以你们的时间尺度]的第三密度; 第四密度亦然. 然后, 当实体们开始看见造物者之后, 就以十分快速[以你们的时间尺度]的进展前往第八密度. 这是由于一个事实: 一个不知晓的实体不关心.
让我们用实例说明, 观察你们的一个原始部落[以你们的称呼]中相对和谐与不变的存在特质. 这些实体有着合法与禁忌的概念, 但法律是不可改变的, 并且所有事件的发生都是注定的. 没有对与错, 好与坏的概念. 它是一个单色的文化. 在这个脉络中你可以看到, 你们称为路西法(Lucifer)的实体是真正的荷光者, 因为善与恶两者的知识使得这个理则的心/身/灵们从恒常满足的伊甸园状态中猛地摔了下来, 但也提供(实体们)冲力去移动、工作和学习.
那些未将自由意志纳入其造物的理则感觉它们并未将自己(足够)的经验品质与多样性给予造物者, (成果)不及那些将自由意志纳入为至高无上(原则)的理则. 因此, 你发现那些理则[在你会视为后来的空间/时间]移动穿越无时的状态, 当阐释各个理则的基础之时, 它们选择自由意志特性.

1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