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详情
1. 存在
| 立论一:事物的存在性
一个事物如果在世界中存在,就意味着它能够与其余事物进行作用。
如果一个事物存在,但它不能对世界上任何事物进行作用,则这个事物是既不能被观测,也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它事物相互影响。因此,它对这个世界没有意义,换句话说,对于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中的所有事物而言,这个事物是不存在的,或者说,它只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之外。
| 立论二:事物的独立存在性
一个事物之所以在这个世界中独立存在,是因为它与其它事物产生了区别,或者说差异。
如果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的存在状态,在任何方面都不存在差异,则这两个事物本来就是一个事物,或者说,这样的事物不存在。
这两个立论,应该具备最大程度的普适性意义,可以被任何一种观念所接受,或者说,任何一种观念或者实践,都无法推翻,哪怕是虚无主义,或者物理学意义的实践,也无法推翻。
在这样的观点下,任何一个孤立的事物,都无法在一个世界中单独地存在,因为它没有可以与自己产生相互关系的对象。
2. 存在的自我否定:虚无
然而,以上所说的存在,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因为仅仅是存在的普遍性质,而并没有实现自身。它们除了是存在之外,便什么都不是(这里是纯存在的定义)。换句话说,这样的黑格尔所谓的“纯存在”,就是纯虚无自身。
因此,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虚无是否存在;第二,如果它存在,它是否是纯存在?其实还有一点,就是仍然要描述纯存在的定义。于是可以产生以下立论。
| 立论三:虚无存在
虚无是一种存在。
若虚无不存在,则由立论一:事物的存在性,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种物质、智能或者有意识之物,都无法认识/观测/察觉到虚无,更不用说智能或者有意识之物,能够形成这一个概念。但是虚无一旦被说出/想象/描述,则它就不能不存在。就像各种神怪故事中的人头马面一样,哪怕是在意识中,被颠倒歪曲的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也是借由已存在之物表达的。
而对于纯虚无这个概念而言,它不能被任何存在之物所歪曲反映,否则它就违背了纯虚无的意义。该怎么用一种存在之物表达虚无呢?真空是虚无吗?真空存在,只是有形的物质以及无形的能量,无法以真空的形态存在。宇宙之外是纯粹的虚无吗?但是如果是那样的虚无,智能又怎么产生宇宙之外是纯粹的虚无的假想呢?真正的虚无,若它不为任何存在,则连被想象都做不到,若能被想象所歪曲反映,则违背了虚无不是存在的意义——因为它能够被某存在物所反映。
因此,虚无存在。至少要在智能的主观认识里存在。否则,智能就无法判断有什么,以及没有什么。那样的话,智能所观测到的世界,就是一片混沌,在这样的世界里,诞生不了智能(这里所说的智能无所谓是否有意识),而作为人类个体的你我,的确存在(无所谓人类是否有意识)。
| 立论四:纯虚无是纯存在
那么,这样的纯虚无,就是纯存在自身。
若纯存在除了存在之外,还有什么其它意义,那么它就不是纯存在了。因为一种存在物,若具备客观的物理意义,或者其它的什么的智能主观所赋予主观意义,那么,这样的存在是一般存在(哪怕它并不是客观存在),从而除了存在之外,还有别的意义。因此这样的一般存在,无法成为纯存在。纯存在除了自身存在之外,没有别的意义。
而所谓的纯虚无,由立论三:虚无存在,它是一种存在,而这样的存在不能是任何东西。也就是说,若除了自身存在之外,它有任何其它意义,那么它就不是虚无,而是某种区别于虚无的存在物。这样就丧失了自身虚无的意义,于是被证伪。于是,纯存在与纯虚无的意义同一,而由立论二:事物的独立存在性,它要么不存在,要么就和纯存在同为一个事物。由于它存在,那么它只能就是纯存在本身。
3. 否定之否定
以上得到了一个非常矛盾的结果。纯存在除了存在以外,它就不能是任何东西;而纯虚无除了存在以外,它也不能是任何东西。然而纯存在与纯虚无同一,两个对立的概念的双方,彼此互相是对方。这样,纯存在就不是纯存在,纯虚无也不是纯虚无,在形而上学之内,陷入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形而上学自身之内,或者在实用主义的角度下,解决这个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否认纯存在和纯虚无,说它们不是实际存在,讨论这一切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在这里所谓的纯有(纯存在)和纯无(纯虚无),的确是智能主观上的构造物,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察觉到这样的古怪事物。但是却在纯有与纯无这样的“假象”之下,描述了许多客观世界的对立。凡是对立之概念,都可以被纳入这样的二律背反的情形下。例如生死、长短、光暗、强弱等。若将这样从实际存在抽象而来的对立着的概念弃之不顾,或者干脆否认,则最终必将导向不可知论或者虚无主义,这同时也是任何一种含有独断论观念的最终倾向。若要考察这样从实际存在抽象而来的对立概念之间的关系,则等义于考察纯存在与纯虚无的概念,诸多对立概念的变貌具有一致性。一致的是其形式,变换着的是其内容。
有无的对立
现在的情况,是纯存在存在,纯虚无也存在,互相对立的两个事物反过来互为对方,造成了否定自身原有意义的混淆。两个概念在形而上学的认识下因矛盾而崩溃。但存在无法被观念否认(哪怕这种存在由观念产生)其存在之存在。因此它们两者,存在而并不在形而上学下漠不相关,现在就来证明。
| 导出结论一: 一个存在以非我之存在规定/形成/描述/反映/表现自我之存在。
若一个存在不以任何对于自己而言的外界事物(也就是非我之存在)反映自身的存在。则意味着它无法对除了自身之外的任何外界事物进行相互作用。若任何外界事物能被这一存在进行相互作用,则任何相互作用都因为外界事物的存在状态的分布/运动而体现/描述/反映这一存在。于是由立论一:事物的存在性,则这样的存在不存在。
反过来,若一个存在被非我之存在表达,则会被非我之存在所约束/规定。一个存在之所以是这种存在而不是那种存在,正是因为它的自身受到了表达自身存在之非我存在的约束。
红光在人眼看来之所以是红光,不是因为它本身为红,而是在大多数人类看来如此。但它能够与其它颜色的光获得区分,是因为自身非得表达在一个与其它电磁波频率有差的存在状态下,才得以展现自身。若所有的电磁波频率无差,则不仅红光不得存在,任何光都不会有差别,不仅颜色没有意义,因为频率差异而存在的不同频率光的其它性质也没有意义。这样的“纯光”(如果愿意这么描述),除了它是光之外,便什么定义都不能给予。而红光之所以为红光,正是因为其在频率上与其它频率的光有差别。这一差别反过来反映了在大多数人类看来为红光这么一个东西的存在。
区分事物自我与非我,由事物的差异而产生意义。这一点已经内含在立论二:事物的独立存在性中。
这一性质,会有很大用处,它表明了:
1.现象是存在,却不是所表现的存在本身;
2.万有之存在,都借以非我之存在表达自身。
| 导出结论二: 纯存在以纯虚无规定自身。
由导出结论一易得。
在这里,双方都取得了一个除了存在之外的意义,那就是由对方的存在导致自身的存在。或者说,一旦自身存在,对方也就必须存在。并且,只要自身一直存在,对方就会一直存在。这就注定了双方要求彼此排斥,而这种差异带来的对立,就是以自身规定对方的存在性质。
也就是说,两个什么都不是的东西,都自以为是,而把对方看作相对于自身的虚无。对于纯存在来说,自己是全然无缺的存在,对方是什么都没有的虚无。对于纯虚无来说,自己才是那个全然无缺的存在,对方是什么都没有的虚无。双方的地位等同,谁也干不过谁。但正是这样的对立中,互相以自身赋予了对方新的意义。这意义就是——我不是对方,从而自我受限,各自不纯。这样,就从纯存在与纯虚无,走到了一般的存在与虚无,从而开始实现。
| 立论五:差异存在
然而在这七歪八拐令人厌烦的意谓中,忽视了一个东西的存在。这个东西就是差异自身。当两个存在存在,差异自身也就作为一种存在而存在。
若差异不存在,则由立论二:事物的独立存在性,原来的两个事物中有一个不存在,或者双方原为一个存在。因此差异已然作为一种存在而存在。
有与无的对立统一
而差异对于原有的两个存在而言,是一种古怪的存在。仅仅因为两物不同,就导致这第三者的产生。而这作为第三者的差异,自以为是(或者说,自以为有),将原先所谓的纯存在与纯虚无(此时,它们其实已经不是纯有或者纯无,因为已经因为有无双方的对立而取得了进一步的规定)当作同一个东西,这个东西就是对于差异自身而言的虚无——它们两者都是存在,而这种存在,对于差异自身而言什么都不是,无法被定义,因此被归结于虚无。而原有的两者,同样以自身的统一体定义了差异之外,差异对它们无任何意义,因此两者的统一体将自身的差异归结于虚无。而差异、与差异着的存在与虚无同时存在。
于是,原先存在的两者——就将自身下降为两者统一体的两个环节,或者说两个方面。这一统一体视自身为有,而视差异为虚无。反过来,差异也将自身视为有,而视对方为无。于是就再次上演了原先纯存在与纯虚无的对立。只不过这次的表演者并不是最开始的那个纯存在与纯虚无,而是这两者与差异本身的对立。在这里,原先的那两者终于得到了统一——它们一同为有,这一有的意义是对于自身所产生的差异而言的。
而这差异与原先存在的两者的对立,又将统一到更大的范畴中去。并且螺旋上升地上演这一过程。最后的结果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万物因不断地矛盾而皆存。
4. 最终结论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存在与虚无,始终都只是相对而言的。一种存在以自身为存在,而以与自身漠不相关的存在互为虚无——我们需要看到,它们都是存在,只不过相对而言因漠不相关(没有相互作用)而互为相对的虚无。当两个存在因为相互作用而发生联系时,它们将一同为有,达成对立统一。在扬弃彼此差异的过程中,双方取得同一性。
我们可以举一个浅显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在我们并未在这个论坛上相遇时,你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你,我们对于彼此而言漠不相关,只是一个相对与彼此而言虚无的存在。但是当我们在这里聊天(产生相互作用)时,我们就一同相对于彼此存在。当我们在讨论的过程中不断扬弃彼此思想上的差异时,我们就在意识形态上合一了——你知道我是怎么样想的,我知道你是怎样想的,我们没有分歧,因此在各自的独立中具备了同一性。虽然这样的同一性还不及社会复合记忆体那样的程度,但是也的确是一种无可辩驳的合一。
并且,在更大尺度上,这样的同一性,应该发生在全部存在当中,漠不相关,其实只是在某个层面上暂时的分离而已。原因是简单的:因为虚无无法不是一种存在,而由立论一,一切存在,最终都可以相互作用。因此所有存在都具有普遍的联系性,并且能够从这一联系性中求取得到同一性。